(一)目的:是预防HDN发生的关键,预知胎儿发生HDN可能性和严重程度。准确的产前检查可为HDN的预防和诊断提供依据,并指导临床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便估计发病程度,确定最适分娩时间,引起医师对可能受损的新生儿及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,防止HDN的发生,这对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有重要价值。
(二)试验标本要求
1、检查当天早上要素食,不能吃油腻的食物以免影响检查结果。
2、初次检测时采孕妇3ml未抗凝的静脉血,同时制备2%-5%生理盐水细胞悬液一管,同时采丈夫静脉血1ml配成2%-5%的生理盐水细胞悬液一管。
3、复检者仅需采孕妇未抗凝静脉血3ml。
(三)孕产前免疫血液血清学检查
可预诊断能够引起HDN的同种免疫反应。由于ABO导致的HDN的发病程度与母体血清中抗体效价IgG抗A(B)有一定的相关性,而Rh导致的HDN的发病程度呈正相关性,因此可以定期的检查孕妇体内IgG抗A(B)的效价来制定胎儿的受害情况,如果母体内的IgG抗体的效价随孕期的增加而增长提示胎儿的受害可能性增大,产前检查孕妇血清IgG抗体水平并及早的采取相关防治措施,对优生优育有重要意义。
1、对首次待检者的检查包括:
(1)夫妇双方的ABO、Rh血型鉴定:判断母婴是否会出现血型不合及其类型。
(2)抗体效价检测:依据母婴血型不合的可能血型,检测母体内相应的IgG抗体效价为临床预防治疗提供依据。
(3)抗体筛选:检测母体内ABO以外其它系统的可能导致HDN的不规则抗体,若结果阳性则测定抗体特异性与效价。进一步排除ABO以外IgG抗体导致HDN的发生可能。
(4)必要时可进行羊水分析检测
2、对复检者的检查只根据初检结果进行相应的抗体效价检测,观察抗体效价的变化情况。
3、孕妇产前检查的时间
(1)有不良孕产史、人流史或输血史的孕妇应在下次妊娠前进行检测。
(2)对已妊娠的孕妇第一次测定一般可在妊娠第16周进行,以了解夫妇双方的基本资料和抗体基础水平。
(3)如果第一次检测结果效价低于1:64,无流产史和无HDN史者,则在妊娠第28-30周进行复检,如效价不升高则一般不需要再次复检。效价上升者,以后每隔2-4周重复测定一次,了解抗体上升速度。抗体上升者,提示HDN的可能性大。
(4)如果初检抗体效价≥64则需结合临床情况进行治疗,每隔4周复检一次;若抗体效价≥256,为可疑HDN,则必需治疗,每隔2周复检一次;若抗体效价≥512,为高度可疑HDN,必须密切随诊治疗,如同时有既往HDN史则建议孕妇进行血浆置换治疗、提前分娩或终止妊娠。
(5)如RhD阴性妇女抗-D效价≥2,一旦检出则应随诊复检治疗;若呈上升趋势则需结合其它辅助检测技术的诊断结果,决定是否采用中成药治疗,血浆置换、提前分娩或终止妊娠。
4、如果孕产前血清学检查存在HDN危险时,我们应该:
(1)一旦证实胎儿存在HDN危险时,妊娠期间在治疗的同时应随时检查,以便估计发病程度,确定最佳分娩时间,作好治疗HDN的准备。
(2)对严重的孕妇,可进行血浆置换,控制当前的抗体效价不再进一步升高。
(3)如果有可能造成死胎的严重情况,可提前分娩。
(4)如分娩后新生儿可能需要换血,可提前准备好所需要的血源,为临床对新生儿的抢救,赢得宝贵时间,减少核黄疸的发生及新生儿死亡率。
(5)如新生儿的临床症状表现不明显,检测结果偏高,可为治疗提供有价值的诊断方向。